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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困难职工可免费获法律援助
来源:山西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作者:
(山西)省总工会聘30名律师困难职工可免费获法律援助


  4月下旬,几名四川籍农民工手持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委托书,走进山西宏煊律师事务所。在这里,他们将接受律师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和宏煊律师事务所一样,省总工会联系了省城6家律师事务所,聘请了30名“志愿律师”。从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到劳动仲裁、诉讼的各个阶段,志愿律师都可以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在省总工会的指导下,全省各市县地方工会共建立起133个职工法律援助机构。

  权益受侵害的困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进城进企就业的农民工,职工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工会工作者等都可以接受免费服务。法律援助范围包括: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金争议案件,工伤事故、职业危害赔偿争议案件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做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通知申请人。